東吳大學簡史

  十九世紀中葉,美國基督教會開始來華興辦教育,衛理宗監理會(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, South)於1879年起先後在蘇滬創辦博習書院、宮巷書院及中西書院。1900年,三書院決議合併,以宮巷書院為基礎,在蘇州天賜莊博習書院舊址擴建為大學,1900年12月15日,監理會訂立「東吳大學校董會章程」,推林樂知(Young J. Allen)先生為董事長、孫樂文先生(David L. Anderson)為校長,二十世紀中國第一所西制大學正式誕生。

台北復校,絃歌不斷

  1949年4月底,共軍攻佔蘇州,東吳大學外籍教職員被迫離華;10月,大陸易幟,廢除私立學校制度。1952年,江蘇省將東吳大學收歸公有,並籌辦江蘇師範學院。不過,在台灣的東吳大學校友,1951年已在台北為恢復母校而四處奔走。

  當時台灣人口接近一千萬,能接受高等教育者卻僅佔小數,因為四年制的大學院校只有四所,即國立台灣大學、省立師範學院、省立農學院及省立工學院,設備及師資亦有不足,每年錄取人數極其有限。東吳大學旅台同學會有鑒於此,乃決定在台灣復校。

  東吳復校後的第一步,就是於1951年8月成立校董會。經與同學會數次會商,校董會決定先恢復法學院,並在報呈教育部核准之前,先於台北市漢口街借屋設東吳補習學校。東吳補習學校按照大學制度開課,設法政、商業、會計、英文四科,另設比較法律一科,限大學肄業二年者報考。

  1954年,東吳大學獲教育部核准復校,奉准先行恢復法學院,設法律、政治、經濟、會計四系並附設外國語文學系,是為台灣第一間私立大學,東吳大學校董會亦改組為東吳大學董事會。

  法學院恢復,最迫切的工作是覓地建校,而另一件刻不容緩的事,就是與東吳的原創辦教會取得聯繫,希望教會儘快與學校恢復當年的關係,協助東吳在台灣復校。不料兩件事都不如人意。

篳路藍縷,師生無怨

  購地建校因財力有限困難重重。在台北近郊建校最為理想,但地價昂貴,遠處則因交通不便不能考慮。建校小組自1954年起幾乎每日都在找地,一年將過,但仍毫無進展。此時,法學院各系增班,原漢口街三層樓房不敷應用,乃將博愛路八十三號鶴鳴鞋店二、三樓承租下來,區隔為大小五間教室勉強應付。漢口街的臨時簡陋校舍被稱為「本院」,鶴鳴鞋店樓上為「二院」。體育課只能在星期天借用其他學校的操場舉行。由於地狹人眾,一般人提起「東吳」,就會聯想到「擁擠」。

  儘管如此,但師生們並無怨言。因為學校一切措施悉遵教育部規定辦理,所聘教師皆一時俊彥,對學生之課業、考核從嚴,故師生均能共體時艱、堅忍圖強,反使東吳蔚成崇法務實,樂觀進取的校風。

  然而,外界的看法並不如此,尤其是當時若干專科學校,因想升格為四年制獨立學院未獲准,乃群起指摘教育部獨厚東吳。教育部壓力沉重,乃指示東吳須早日購地建校,若無法年內完成即撤銷立案。

  至於與原創辦教會的關係,東吳大學是美國基督教衛理宗監理會(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, South)創辦,1939年,監理會與衛理宗其他兩支派合併後改稱衛理公會(The Methodist Church)。東吳成立以後,美國基督教其他教派也陸續在中國創辦大學,至抗戰前為止已達十三所。當時有一個為謀求基督教大學共同發展而成立的「中國基督教大學聯合董事會」(United Board for Christian Colleges in China,簡稱UBCCC),東吳於1946年入會。

  1949年大陸變色,「中國基督教大學聯合董事會」改組為「亞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聯合董事會」(簡稱聯董會),並決定用原來十三所大學的經費在台灣成立大學,這就是日後在台灣台中的東海大學。

會督仗義,不遺餘力

  衛理公會總部設在紐約。主管美國本土以外傳道事務的機構叫做「衛理公會世界差會海外傳道部」(簡稱差會)。差會拒絕台北東吳大學法學院恢復固有關係的請求,理由是衛理公會已同意聯董會在台灣設立一所基督教大學,並已將捐款撥與聯董會,因此無力再支持東吳,更何況東吳復校事先未與衛理公會磋商,乃建議東吳合併於東海大學。

  差會雖不願與東吳恢復固有關係,但當時衛理公會的港台教區黃安素會督(Bishop Ralph A.Ward),目睹東吳人為恢復母校所作的奉獻及努力深受感動,,眾議仗義執言,推動東吳與衛理公會重建關係不遺餘力,差會才答應成立協商小組,研究東吳與衛理公會應維持何種關係。

  1957年,東吳購得台北市士林區的外雙溪土地七甲,加上士林鎮公所贈與之土地共十五甲。1958年秋,東吳大學在台復校後的第一幢教室兼行政大樓終於落成,巋然屹立於風景如畫的外雙溪畔,背面是蒼翠欲滴的青山。至此,東吳師生終於擁有屬於自己的校園。

  新校舍落成固為喜事一樁,但同年也發生了兩件不幸的事,那就是董事長王寵惠及副董事長黃安素會督相繼去世。這是東吳無可彌補的損失。

  東吳大學能在台復校得力於王寵惠董事長,他是中華民國第一位法學家,同時也是東吳的精神支柱。至於黃安素會督,他一直聯同東吳董事會、旅台同學會四出為東吳籌措經費,逝世前三天還興高采烈地為東吳籌款擴校。黃會督自一九五五年起,三年內不斷奔波於台灣、香港與美國之間,到一九五八年秋為止,認捐數目已累積到數十萬美元。

  東吳與衛理公會的關係此時仍未明確。黃會督雖已離開人世,但繼任的幾位兼任會督因為常來校視察,比差會的人員更了解東吳。他們每視察一次就對東吳多一分同情,因此都各自在其教區為東吳捐募。雖然為數不太多,但對彌補年度赤字方面確有很大的幫助。

  衛理公會既無法擺脫東吳,而原先打算將東吳合併於東海的提議又絕無實現之可能,差會乃建議東吳只辦法學院,如願合作,差會將從優補助云云。但是,恢復完整的東吳大學是董事會及同學會的既定政策,而且教育部核備的名稱是「東吳大學法學院」而不是「東吳法學院」,董事會在教育部備案的名稱是「東吳大學董事會」而非「東吳法學院董事會」。差會的建議遭東吳回絕,差會乃於1962年籌組小組來校考察並作成報告,差會就依據此一報告來決定應與東吳維持何種關係。

  小組的報告對東吳頗有好感,建議差會與東吳恢復固有關係,同時對恢復完全大學亦未表示異議。這當然不符合差會的意思,因而於1965年再派員赴台北作評估。差會的態度傾向東吳與東海大學合作辦學,並建議東吳加入聯董會,但聯董會似對東吳頗有成見,只允東吳以準會員名義參加。

恢復建制,堅毅耕耘

  1968年秋,教育部同意東吳增設商學及商用數學兩系,同時成立文、商兩學院,恢復大學名義,法學院院長石超庸被推選為復校後首任校長。

  從東吳旅台同學會倡議復校起,到教育部正式核准大學建制為止,東吳歷經十八年的艱苦奮鬥,終於達成目標。正當石超庸校長可喘一口氣的時候,卻突然於1968年9月5日積勞成疾與世長辭。繼任校長的是桂崇基先生,他在職雖僅一年,而且並非東吳校友,但他對東吳的愛心及奉獻,卻不亞於任何東吳畢業生。

  接替桂崇基先生的,是東吳法律系校友端木愷先生。端木先生於1969年出任校長至1983年退休,是東吳復校後在職最久、建樹最多的校長。他履新後第一件事,就是函請聯董會將東吳準會員資格之「準」字撤消,否則即行退出該會。聯董會反應迅速,立即承認東吳為正式會員,並開始給予援助。

  石校長和端木校長可說是上帝特別揀選前來東吳大學奉獻的。石校長耿介嚴謹,表裡如一;端木校長凝重果決,精幹寬和,風趣圓融但不犧牲原則。石校長在職十一年,未曾增加新學系,全心全意致力提高教學水準,為復校不久的東吳打下了根基;端木校長接任後,在堅實的基礎上發揮,十四年間成立了十二個學系,七個研究所,三個博士班。在建築方面,除科學館、圖書館、音樂館、教師研究大樓及教職員生宿舍多幢,又開闢位於台北市延平南路的城中校區。兩位校長一位善於奠基,一位長於開創,前後互應合作,令東吳的校譽與日俱增。

一葉雙枝,青出士林

  2000年,東吳大學舉行建校一百周年慶典。時至今日,東吳已設有二十三學系,二十一個碩士班、五個博士班、四個進修學士班(包括一個商學院跨系進修學士班學程)及十一個碩士在職專班,學生總數逾一萬五千人。學校設兩校區,「外雙溪校區」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的外雙溪,置文、外語、理三學院十六學系,外雙溪山明水秀,視野清朗,毗鄰故宮博物院;「城中校區」位於台北市城中區,設法商兩學院七學系及推廣部,地處台灣政經文教中樞,鄰近總統府、最高法院等政府機關。

  至於東吳大學昔日的大陸校區,中國共產黨在1952年進行院系調整時,東吳位於上海的法學院被併入華東政法學院,會計系併入上海財經學院,蘇州的文理學院四學系則就地移交蘇南師範學院。1952年12月,蘇南師範學院改名江蘇師範學院。1982年,江蘇師範學院改制為「蘇州大學」,英文校名則襲用東吳英文校名「Soochow University」。

(賀曾慶節錄自東吳大學前校長楊其銑先生之《坎坷的復校路程》,另參考《東吳大學校史手冊》及Mr.Donald E. MacInnis之《黃安素會督與東吳大學》作補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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